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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動辦法:

投保旅平險單筆保費達 800 元(含),獲1次抽獎機會,滿1,100元(含)獲2次抽獎機會!即可抽全球空白機票一組(價值 75,000元的EZFLY機票抵用券)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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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動辦法

於活動期間,親朋好友使用您的推薦序號完成投保 (不限險種及保險金額),且無撤銷或解約情事,前100名推薦序號被使用達2次(含)以上者,即可直接獲得100元7-11禮券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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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動辦法

於活動期間,前100名首次於本公司網路投保購買任一商品者,即可直接獲得100元7-11禮券。

<領獎及抽獎方式>

本公司統一於活動結束後電腦隨機抽獎,並抽獎日後15日於本活動網站公告得獎名單,且以E-mail方式各別通知得獎者,得獎者須於收到該E-mail後15日內,依指定步驟完成領獎步驟,逾期未領獎者,視為放棄領獎。

投保旅行平安險、儲蓄型保險或保障型保險需完成繳費且無撤銷或解約之情事,具有抽獎資格。

<注意事項>

  • 本活動限自然人參加。
  • 本活動每人限得獎1次,如當次為得獎者得繼續參與下一次抽獎。
  • 本活動獎項皆以電子兌換券方式交付予得獎者。有效期間及使用方式,以載明之規範為準,得獎者應於規定之有效期間內使用完畢,逾期無效,且無法延長有效期間,得獎人領取後,應妥善保管,若有遺失、被竊或喪失禮券之占有,恕無法補發,亦不得向本公司請求任何權利。
  • 本活動獎項「機票抵用券」,係以ezfly易飛網電子抵用券(以下稱ezfly抵用券)方式交付予得獎者。ezfly抵用券之使用規定如下:
    (1)ezfly易飛網全品項商品皆可以ezfly抵用券抵用,但須於出發30日前於ezfly易飛網預訂完成方可使用。
    (2)ezfly抵用券每張面額新臺幣10,000元,可分次使用,但每張ezfly抵用券須一次抵用完畢,且不找零。
    (3)ezfly抵用券之有效期間及使用方式,以ezfly抵用券載明之規範為準。
    (4)得獎者應於ezfly抵用券之有效期間內使用完畢,逾期無效,且無法延長有效期間,亦不得向本公司請求任何權利。
    (5)得獎者領取ezfly抵用券後,應妥善保管,若有遺失、被竊或喪失ezfly抵用券之占有,恕無法補發,亦不得向本公司請求任何權利。
    (6)詳細兌換辦法請依 ezfly 易飛網公告為準,如有疑問可逕洽 ezfly 易飛網 (http://www.ezfly.com/)。
  • 得獎人應於領獎期限內依相關規定完成領獎手續,逾期視同放棄,且不另行電話通知,不接受開立扣繳憑單者,亦同。
  • 本活動所有獎項之規格、顏色以實物為準,網頁上照片、圖案等僅供參考,恕不挑色;如遇缺貨或不可抗力之因素無法提供時,本公司有權以其他等值品替代。
  • 本活動獎品不得要求轉換、轉讓或折換現金。
  • 參加本活動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,即表示已充分知悉與同意以下事項:
    (1)本公司得因本活動之需要,依個人資料保護相關規定,於參加者同意之期間內,以電子檔或紙本形式於我國境內蒐集、處理、利用其個人資料。但本公司於未經參加者之同意下,不得利用參加者之個人資料進行商業行銷行為。參加者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完整個人資訊,惟若資訊不完整者,將無法參加本活動。
    (2)參加者可電洽本公司免費客服專線(0800-036-599),針對其個人資料行使請求答覆查詢、提供閱覽、製給複製本、更正、補充、停止蒐集、處理、利用或刪除之權利,亦可至本公司官方網站法令公告之「個人資料保護法」應告知事項專區進一步了解詳細資訊。
  • 本活動如有任何因電腦、網路、電話、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,致參加者所寄出、填寫或登錄之資料有遺失、錯誤、無法辨識或毀損等情形,本公司不負任何法律責任。
  • 本公司有權檢視得獎情況是否有人為操作之行為,對於以偽造、詐欺或其他不正當之方式意圖兌領之參加者,本公司有權撤銷其得獎資格或拒絕其參與本活動。
  • 得獎者身分之認定係依參加者所填寫、登錄之身分證字號及資料為主,得獎者須提供正確之身分證影本,並經本公司確認無誤後始得領獎。
  • 本活動獎品寄送地址僅限中華民國境內,如得獎者未能於領獎期限前回覆有效國內寄送地址,本公司得取消其得獎資格。
  • 得獎者逾期未領獎或因留存資料不完整或錯誤致無法通知得獎者,視同放棄得獎資格,不接受開立扣繳憑單者,亦同。
  • 依稅法規定,得獎者若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,且年度所得獎項價值累積超過新臺幣(以下同)1,000元時,本公司將於翌年開立所得稅扣繳憑單予得獎者,如所得獎項價值達20,010元(含)時,得獎者須先繳交10%機會中獎稅金,始可領獎。得獎者若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(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),不論得獎獎項價值,均須先就得獎所得扣繳20%機會中獎稅金,始可領獎,本公司並將依法開立所得稅扣繳憑單。若未能依法繳納應繳稅額,即視為喪失得獎資格。參加者因參加本活動而須支付之任何稅捐皆為參加者之義務,概與本公司無關。前述稅捐法規如有更新或變動者,依修正後之規定辦理。
  • 本公司非獎品製造者或提供者,與各項獎品或服務之製造或提供廠商無任何代理或合夥關係,且本活動獎品之保固期限均依廠商出廠時實際提供者為準。得獎者如因本活動各項獎品、服務或保固發生任何爭議,概與本公司無關。
  • 本公司有權決定取消、終止、修改或暫停本活動相關內容之權利,並得以公告方式通知參加者。如有未盡事宜,悉依本公司相關規定或解釋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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